暑假看到一本书《海底捞你学不会》,只觉得这个老板很是强大,能让员工自愿做本不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东西。前阵子又听说易中天写过一篇文章,说是个人自扫门前雪,则具有合理性,因为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那么整个街道不就干净了么?这有一定的道理,但这无疑是基于性恶论为前提的,人性本恶,每个人都是会想办法来偷懒的,那么海底捞似乎就是个奇迹了。

但假如,某天有户人家家中出了变故,没有自扫门前雪怎么办,旁边的人应该就不会帮他扫了吧,但如果出了一个意外,有个人帮他来扫,而且其他人也都知道了,那么其他人会不会也倾向于帮助那个“意外”的人呢?

毕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轮到自己需要别人帮助了~

基于这个逻辑,我就觉得易中天的这个观点有点搞笑了~基本上都是基于性恶论来的,比如说如果说一个“例外”出现后,帮别人把桌子擦干净是否意味着一定要把所有人的桌子都擦干净呢,这里有个小前提,就是每个人都只指望你帮他擦,否则就是热脸贴上冷屁股。

但这里又有一个大前提,就是——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的那一份呢?

个人自扫门前雪,但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扫好呢?如果人不相助,而只是做自己份内的事,那么美好的结局自然不用谈了,因为总是有那么一些人是做不好事情或者是不擅长做好事情的。

这是对于人这个属性来说的,人类之所以能存留至今,群居式的生活是必要的因素,一个人的力量在自然面前是不堪一击的,因此“个人自扫门前雪”是不可能的。

而对于事物这个属性来收,从古到今,人类诞生至今已有500万年,这其中又有多少变化万千,人类面临的挑战——疾病,恶劣气候,其他物种侵入等,这些都离不开人类发挥互助的精神,这种精神,是自发而分享性的,甚至是自我牺牲的。

非洲有一种吸血蝙蝠,当一个吸血蝙蝠在外面吸饱血回来后,会把自己的所吸的血再吐出来给其他蝙蝠,这个叫做互惠利他主义(”Reciprocal altruism”)——我对你的行为,我对你的帮助,对你的利他主义,是建立在互惠的基础上。而如果中途出现了只接受别的蝙蝠的血而不分享自己的血的蝙蝠时候,科学家发现,吸血蝙蝠会群体识别并孤立那些“自私”的蝙蝠。

这对于人类也一样,在人类进化的过程中,如果基因传承过程中,出现了单纯利己的人种,那么无疑这样的群体是禁不起自然的考验的,生病的人无人照料,敌情发现时独自逃跑,捕获食物只会独享,这样的人种自当灭绝。而在正常的人群中,对于单纯利己的个体来说,别人也会发现而孤立他。

日久天长,这种互惠利他主义则开始深入人的基因中,这样我们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一些美好的事物更容易激起人的共鸣,人在牺牲自我的时候所普遍产生的愉悦感觉了。

过去,我总是奉行人性本恶的观点,觉得法家的管理是最好的,通过制度来细化职能而非通过目的来协调职能,但这样无疑会扼杀了人的积极性,不是我的职责,即使对整个集体有利,也难拔一毛而利天下。维基百科的奇迹又是怎么出现的呢?那么就尝试通过更加的公开,建立一个具有识别功能的激励机制,让互惠利“他”者聚,让自私利己者离。

人性本善,这不仅仅只是归纳主义的~也是可以演绎的~

2011-0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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